| 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 > 查看信件 | 信箱: | 领导信箱 | 标题: | 贫困户贴息贷款需要还利息吗? | 姓名: | 村民 | 地址: | 吉也克镇萨尔布拉克村 | 邮编: | | 电话: | 1234567890 | 单位: | | E-mail | @ | 内容: | 书记您好!我是吉也克镇萨尔布拉克村的贫困户,于2017年银行贷款贴息贷款3万元,合同上写明3年后开始计算利息,可最近村干部打电话通知我要还利息。签合同的时候说是三年内还完,三年内还不完的2020年开始计算利息,我现在有点不明白了,银行贷款给我们不就是为了帮扶我们吗?那为什么今年要我们交利息了?我打听过其他乡镇场根本没有这回事啊。。。为什么吉也克镇突然搞这么一出? | | 回复内容:您好,收到您的信件,县委领导高度重视,立即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核查。2017年8月26日-10月26日自治区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再复核工作,对“六类人员”(工商法人、村干部、大型农机、拥有交通车辆、财政供养、富裕户)进行清退,经查,您的家庭属于自治区推送的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家庭并已标注为脱贫,不再享受扶贫政策。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,您所享受的扶贫小额贷款需收回,且利息由您本人承担。 答复单位:裕民县扶贫办 裕民县吉也克镇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:2018年8月4日 | | | | | |